
钱强律师,重庆婚姻家庭律师,现执业于重庆索达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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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结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
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,法定的结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:
结婚的积极条件
1、《婚姻法》第五条规定,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。
2、《婚姻法》第六条规定,结婚年龄,男不得早于22周岁,女不得早于20周岁。晚婚晚育应予鼓励。
结婚的消极条件
《婚姻法》第七条规定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禁止结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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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;
2、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。
二、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吗
由此看来,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。但是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法定条件,是可以结婚的。大学生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,其婚姻自由等权利也受到保护。因此有些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,并且符合结婚法定条件的大学生坚持要结婚,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其办理结婚登记。
不是本人领取的法律后果
结婚证领取程序上的瑕疵导致未婚同居关系的解除的处理答:实践中,有一些当事人,利用熟人、关系的不正常手段,在一方未到场的情况下,领取结婚证后,一方起诉离婚,引起纠纷。对此纠纷的处理,审判机关认为,原被告同居时未办理结婚证,虽然通过他人骗取了结婚证,但按照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及《》的相关规定,应认定属关系,不受法律保护。但,司法实践中,也有持不同观点者,他们认为,程序上的瑕疵所引起的法律后果,不能当然作为认定婚姻无效、可撤销的必要条件,更不能据此认定当事人之间为非法同居关系。同时,也不宜使用“无效结婚证”的概念。由于法律法规就相关问题未明确规定,因此各地法院处理上有差别,代理律师应引起重视。